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,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,认罪悔罪,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的表现,可以减刑。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,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。2018年1月5日,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,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,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。
另外,张有德先生1997年曾在《知音》等多家报刊杂志上发表关于我的文章,题目多种多样。这些文章发表前,张有德先生也从未对我进行正式采访。当时他曾经数次到我家拜访。我发现他提的问题不着边际,基本不予回答。有一次张先生的话让我非常气愤,我一气之下把他赶出家门。这些文章失实同样非常严重。例如,张文中写我爷爷于1994年去世,而我爷爷在张撰写那些文章时身体健康。这些文章不仅严重失实、内容荒唐甚至无中生有,而且极力渲染一种不真实的感情色彩,很多语言采用第一人称,导致后来的有些转载中读者误以为我本人是文章的作者。我当时就对张有德先生的文章非常气愤。但是我当时年纪小,对突如其来的一切感到无所适从。而且我想安心学习,不希望因为此事打乱自己的平静心情。
《浙江:骚扰电话挤占 110总接警量超四成为无效警情》现在叫武清区了。写文章的人是我老家那边文化局的领导。1997年,我得奥数金牌以后,他们就去我们家了。当时也不叫采访,也不知道他们要写文章,猜想有可能只是去关注一下得奥数金牌这么一个事,然后就问我父母有多穷,谈话尽量往穷方面引导。我父母也不知道拒绝,问什么,怎么引导,就怎么说。在农村嘛,也不能怪我父母。结果就是奥数金牌挺好的一个事,就成诉苦会了。(他们写的文章)发表以后,我看了就觉得很惊讶,里面写的不是真实情况。当时写我家写得苦大仇深,非常穷。我老家也就是普通的农村家庭,父母确实也挺不容易的,但跟别的农村家庭比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,没什么特别的困难。我小的时候也觉得挺快乐的,不是他写的很悲情的那种感觉。九几年的时候,天津的农村,不会是那个样子。我家其实是在天津和北京的中间,离北京更近一点,出了通州区就是了。




